日期:2018-07-02 来源:科学技术处 编辑:党委宣传部 科技处 点击:
“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州医科大学联合基金”项目课题负责人:
学校与贵阳市科技局签署的“贵阳市人民政府-贵州医科大学联合基金”合同马上到期(2015年至2018年),双方拟进一步加强合作,而且按照绩效原则,拟对执行得好的课题给予进一步的支持。
请2015年立项的项目按照结题标准简要撰写总结;请2016年立项的项目按照中期检查标准简要撰写总结;请2017年立项的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开展的情况。
总结报告(包括支撑材料)须在7月9日以前提交给科技处项目管理科,逾期未提交总结的项目负责人将按照绩效管理原则予以限项申报管理。
科学技术处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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