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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第三十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日期:2015-04-01 来源:运动与健康学院 编辑:党委宣传部 陈元书 点击:

主办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承办单位:运动与健康学院

一.竞赛日期:2015年5月8日—10日(星期五、日)

二.比赛地点:贵州医科大学田径场(大学城校区)

三.参加单位:

1.学生普通组:(19队)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科学部;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食品安全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法医学系;麻醉学系。

2.体育专业组:(3队)

户外运动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职教师资专业

3.教工组:(17队)

贵医附院工会;第二附院工会;第三附院工会;附属肿瘤医院工会;附属白云医院工会;附属乌当医院工会;机关一分工会;机关二分工会;基础医学院分工会;药学院分工会;后勤分工会;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生物与工程学院分工会;社会科学部分工会;医学人文学院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联队(分子生物直属工会、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工会小组、医药卫生管理学院直属工会小组、法医系直属工会小组、研究生院直属工会小组)。

四.竞赛项目:

1.学生普通组

男子(11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1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2.体育专业组

男子(9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9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跳远、跳高、铅球。

3.教工组

(1)青年组

男子(35岁以下,含35岁):100m、400m、15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

女子(30岁以下,含30岁):100m、400m、8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

(2)中年组

男子(36岁—49岁,含49岁):100m、800m、铅球。

女子(31岁—44岁,含44岁):100m、800m、铅球。

(3)公开组

男子(男50岁以上,含50岁):50米、铅球。

女子(女45岁以上,含45岁):50米、铅球。

3.健身项目:

(1)学生普通组: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袋鼠跳接力、校园长跑

(2)教工组: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袋鼠跳接力、校园长跑。

五.参加办法:

1.比赛分设:学生普通组、体育专业组和教工组.

2. 运动员参赛资格:必须是本院教、职、员、工、生,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3.教工分组年龄以当年为限。

4.每单位须报领队1人(院、部、处领导),工作人员1~2人(其中1人担任联络员)。

5. 田径比赛:每项目每单位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单位限报男、女各1队。

6.健身项目:

(1)广播体操比赛学生组每队20人(男、女各10人),教工组每队10人(不限男女)。

(2)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每队限报20人(男女各10人)。

(3)校园长跑比赛学生组每队10人(男、女各5人),教工组每队5人(3男2女)。

(4)袋鼠跳接力每队限报男、女各2人。

7.所有学生参赛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方可参赛。

六、竞赛办法:

1.径赛项目中除学生组的100m、200m、4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采用预、决赛外,其余项目均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分组决赛中如遇成绩相等,则按百分位成绩决定名次;仍相等,则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得分平均计算。

2.学生男子组1500m、5000m、女子组800m、3000m直接决赛。

七、比赛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健身项目规则由运动与健康学院拟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各单项均按成绩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4×100m接力、4×400m接力、女子3000m、男子5000m项目双倍记分;打破校纪录者另加20分、打破贵州省大学生运动会记录者加40分、打破贵州省记录者加80分。健身项目:广播体操、太极拳、校园长跑、袋鼠跳接力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按18、14、12、10、8、6、4、2计入团体总分。

2.体育专业组各单项取前六名给予奖励,并按7、5、4、3、2、1计分。

3.不足8人(队)的比赛项目,按实际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不足3人(队)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4.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取团体总分学生组前8名、教工组前8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项(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5.报名而未参加比赛1人次者,扣除该队团体总分5分,累计扣分。

6.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

九、报名办法:

1.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17:00前各单位须交一份运动会报名表(Excel格式)和一份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将报名单送交运动与健康学院办公室(新校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交报名单按弃权处理。

2.请各单位务必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及注明本单位联系人电话。

3.运动会报名表电子档发至邮箱:348146624@qq.com;需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

十、仲裁委员会:

运动会期间,各队如有异议提出申诉,需由各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和缴纳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退还。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注:1.贵州医科大学第三十五届运动会报名表(见附件1)

2.运动与健康学院联系人电话:吴嫚芳15985171420 邮箱:348146624@qq.com

运动会组委会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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