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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第三十七届运动会?竞赛规程

日期:2017-03-09 作者:赵龙飞 来源:运动与健康学院 编辑:党委宣传部 陈元书 点击:


一、主办单位:贵州医科大学
二、承办单位:运动与健康学院
三、竞赛日期:2017年4月7日—8日(星期五、六)
四、竞赛地点:贵州医科大学田径场(花溪校区)
五、参赛单位及分组
1.学生普通组:(18队)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口腔医学院;生物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医学人文学院;食品安全学院;海外教育学院;法医学院;麻醉学院;研究生院;大健康学院。
2.体育专业组:(3队)
户外运动专业、休闲体育专业、职教师资专业
3.教工组:(16队)
贵医附院工会;第二附院工会;第三附院工会;附属肿瘤医院工会;附属白云医院工会;附属乌当医院工会;机关一分工会;机关二分工会;基础医学院分工会;药学院分工会;后勤分工会;公共卫生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生物与工程学院分工会;法医学院直属工会小组;直属工会小组联队(医学人文学院分工会、分子生物直属工会小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工会小组、医药卫生管理学院直属工会小组、马克思主义学院分工会、食品安全学院直属工会小组、临床院系直属工会小组、研究生院直属工会小组)。
六、竞赛项目
1.学生普通组
男子(11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女子(11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远、跳高、铅球。
2.体育专业组
男子(9项):100m、200m、400m、1500m、5000m、110m栏、跳远、跳高、铅球、4x100m接力、4x400m接力。
女子(9项):100m、200m、400m、800m、3000m、100m栏、跳远、跳高、铅球、4x100m接力、4x400m接力。
3.教工组
(1)青年组
男子(35岁以下,含35岁):100m、400m、15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
女子(30岁以下,含30岁):100m、400m、800m、4×100m接力、跳远、铅球。
(2)中年组
男子(36岁—49岁,含49岁):100m、800m、铅球。
女子(31岁—44岁,含44岁):100m、800m、铅球。
(3)公开组
男子(男50岁以上,含50岁):50米、铅球。
女子(女45岁以上,含45岁):50米、铅球。
4.团体项目
学生组: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
教工组: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
七、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参赛资格:必须是本院教、职、员、工、生,并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教工分组年龄以当年12月31日为限。
(二)报名规定
1.每单位各组别限报1队,每单位须报领队1人(院、部、处领导),工作人员2人(其中1人担任联络员)。
2.田径比赛:同一组别中,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
3.每单位每个组别每项接力限报1队。
4.学生组广播体操比赛每队20人(男、女各10人),教工组每队10人(不限男女)。
学生组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比赛每队限报20人(男、女各10人)。
5.所有学生参赛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方可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田径比赛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14-2015年田径竞赛规则”以及最新修订的相关部分;健身项目规则由运动与健康学院拟定。
(二)学生普通组的100m、200m、4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项目采用预、决赛两个赛次,后继赛次按上一赛次的成绩录取,其余各项均采用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体育专业组和教工组所有项目均只进行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九、录取名次、记分及奖励办法
(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学生普通组、教工组团体总分与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体育专业组各单项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如报名不足8队(人)的比赛项目,按实际比赛队(人)数减1录取;不足3队(人)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广播体操、太极拳项目评选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
(二)记分办法
1.学生普通组及教工组各单项的前8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体育专业组前6名分别按7、5、4、3、2、1计分;4×100m接力、4×400m接力、女子3000m、男子5000m项目双倍记分;打破校田径纪录者加9分,打破省田径纪录者加18分(如同时打破校纪录和省纪录者只加计最高分),在同一个比赛项目中,连续多次打破同一纪录者,只记一次加分;广播体操、太极拳前3名分别按30、25、20计分。
2.按各单位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团体总分名次,分别取学生组、教工组团体总分前8名。如遇积分相等,以破记录项(人、次)数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获得第1名名次的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依此类推。
3.如报名而未参加比赛,则按每1人次扣除该队团体总分5分计算,该项累计扣分。
4.大会根据参赛单位及运动员数量,按6:1的比例评选单位体育道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及运动员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报名办法
各单位须在2017年3月24日(星期五)17:00前交一份电子档运动会报名表(Excel格式)至邮箱:
531407821@qq.com,需和联系人确认后方可完成报名;另将一份加盖本单位(部门)公章并注明本单位联系人电话的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送交运动与健康学院办公室(花溪校区),报名后一律不得更改;逾期不交报名表的单位(部门)按弃权处理。
联系人:赵龙飞 邮箱:
531407821@qq.com
电话:15185092930

十一、申诉
凡对运动员资格及在比赛中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需由各队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并缴纳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申诉费将如数返还。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注:1.贵州医科大学第三十七届运动会报名表(见附件1)
2.运动与健康学院联系人:赵龙飞
联系电话:15185092930
邮箱:
531407821@qq.com
 

第三十七届校运会组委会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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